香港《稳定币条例》8月实施,发行稳定币须申领牌照
6月6日,香港特区政府于宪报刊登《稳定币条例(生效日期)公告》,指定2025年8月1日为《稳定币条例》(第656章)开始实施的日期。该《条例》已于5月30日刊宪。
《条例》主要目的是监管涉及稳定币的活动,并在香港就受规管稳定币活动设立发牌制度。实施后,在业务中于香港发行法币稳定币,或在港外发行宣称锚定港元价值的法币稳定币,都须向金融管理专员申领牌照。
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称,发牌制度将为稳定币活动提供适切规范,是香港稳定币和数码资产生态圈可持续发展的里程碑。金管局总裁余伟文也曾表示,《条例》建立了风险为本、务实灵活的监管制度,利于稳定币及数码资产生态圈发展。
版权声明:如无特殊标注,文章均为本站原创,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。
评论